(试 行)
一、
奖励目的
为了使我校教师从单纯的技能型教师向学术型、研究型教师转
化,使全校上下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全体师生的文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提升我校的教学水平及社会知名度,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
奖励类别
1、教师在国家正式刊物和教育网站发表的学术性理论文章、从教感言、经验总结、文学(艺)作品、新闻报道都纳入奖励范围。
2、多人合作完成稿件只按单篇进行奖励,重复采用的稿件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设奖。
3、教师自我宣传性文章、个人付费在专集、专著中刊登的文章,一律只予以200元的奖励。
4、抄袭他人作品或进行虚假报道给学校及其他方面造成负面影响的除不予以奖励外并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1)教师发表文章遵照下列规则奖励
刊物 级别 |
县级 |
市级 |
省级以上 |
奖励 金额 |
50元 |
100元 |
200元 |
(2)指导学生发表作品的教师,按学生稿件的实际情况,遵照下列规则奖励:
刊物 级别 |
县级 |
市级 |
省级以上 |
奖励 金额 |
20元 |
50元 |
100元 |
繁峙县第二中学
2014年5
(本奖励办法从2014年7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