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二中
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
简 报
(第3期)
繁峙二中“吃拿卡要”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6月3日
繁峙二中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从5月份至8月份,我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吃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内容为:
1.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或课后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和在校内外举办各类补习班。
2.教师利用工作便利,组织、动员、诱导、暗示所任班级内学生有偿补课,或为民办补课机构(个人)有偿补课介绍、提供生源。
3.学校和在职教师向学生强制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并从中获利。
4.对学生重大违纪行为处理时,未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的行为;对学生一般违纪行为处理时,采取简单粗暴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上自习期间拒学生于教室外。
5.教师利用职权索取、接受家长的财物和宴请等。
6.在为师生开据证明介绍信、为学生办理学籍、申报助学金等有关手续时,要严格照章办事,规范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严禁应办不办、拖着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变相刁难、吃拿卡要等行为。
7.在学校各项工程建设期间,要按合同实施,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方“吃拿卡要”,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8.在学校大型物品采购和招标时,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三重一大”专项工作文件精神,确定采购人员、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等“暗箱操作”现象,大力推行“阳光采购”。
通过“吃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查处“吃拿卡要”违纪违法行为,创优学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