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中纪委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中纪委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2011年10月19日 09:28:35 来源:忻州市繁峙县第二中学 访问量:551

四大纪律即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编辑:寒江雪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繁峙县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繁峙县第二中学 山西省繁峙县城建设街二中路 联系电话:0350-5524164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