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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人[2011]24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省教育厅党组决定从今年起,联系全省教育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在全省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就建设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努力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主要任务
1、丰富活动载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当前,我省教育系统的中心任务,就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落实主题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完成好这一重要任务,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这是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中心工作之间的结合点和重要载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要围绕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积极开展并创新学校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好、开展好师德师风集中教育和培训活动。要大力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我省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师风评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开展新一轮师德师风评议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分析当地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师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认真进行整改。
3、完善制度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保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要素,构建科学有效的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改革和创新师德师风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奖惩制度,褒奖先进典型,惩处失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师风档案。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把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优奖励、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者,五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不评先进;影响恶劣者,调离教师岗位,直至解聘,并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4、建立长效机制。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考核主要内容,与干部调动、晋升、评优评先挂钩。要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相结合,从内容、形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效果。要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
三、活动步骤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按照建设、提高、巩固、强化、上水平等主题确定每年的活动内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年,主要任务是开展师风评议,进行整章建制。集中性的主要活动是:
1、宣传动员(2011年5-6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要在6月之前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中小学校要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活动深入人心。
2、对照检查(2011年7—9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好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要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找准主要问题,形成学校和个人的自查材料。
3、整章建制(2011年10-11月)。中小学校和广大中小学教师要针对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研究制定本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要建立健全本校的师德师风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有章可循;要与教师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使师德师风成为教师全面考核的刚性指标;要在建章立制中对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热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力争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师德师风整体状况明显好转;要把整改工作与解决教育、教学和教师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意保护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和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在创建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4、评估总结(2011年12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交流、推广行之有效的活动经验,不断把师德师风建设引向深入。省教育厅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行检查评估,确定条件和指标,对师德师风建设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小学校长授予“山西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对师德表现一贯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授予“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楷模或标兵”荣誉称号。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行评估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工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作用。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阵地,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上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把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督导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2、开展宣传教育。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为契机,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学校网站,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师德高尚教师的先进事迹,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注重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围绕建设活动,在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行为、提高师德素养、提升教育质量、完善长效机制、展示师德风采、促进学校发展上下工夫,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抓起,从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着手,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更加富有成效。
4、实施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师德表现过差、社会影响恶劣的教师,要在全省重点通报,并在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的基础上予以解聘辞聘。
各市、各县(市、区)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工作进展、有关情况以及典型事例请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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