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的书,“必虑人逼取”,怕别人催着还,所以读得快,读得勤。元末明初文学家宋濂小时非常好学,也因家贫,没钱买书,故常向有书人家借书看,并抄录,他总是能按预定日期归还。天寒时,砚台上的墨水都冻成冰了,手指冻僵,伸屈不便,但他抄录从不懈怠,一待抄完,急忙还书,从不敢超过预定的归还日期,真可谓“重合同守信用”。因诚信而立,别人都愿把书借给他,他也因此能够读到大量的书。
书非借不能读也,想来有这样感受的不在少数,有很多人以为然,也有很多人不以为然。但借者照借,读者照读。现今有了图书馆,借书不必找“富人”,就可让读者开卷有益、各取所需。最近还有了网上图书馆,让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读书的乐趣。交了押金,在网站搜索自己喜欢的书,点击下单,不久,就有人将书送到你跟前,还书也有人上门收,而且全程快递都是免费的。这事要让古代那些贫寒的学子知道了,肯定艳羡得直流口水,他们该叹息生不逢时,而不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之类。
作家叶兆言说“花钱买书是明媒正娶,借书则只是谈朋友。”他的书橱有一层就是专门借来的书,“借书满架实在是其乐无穷,再也没什么比死的书橱中,有一个流动的活书架更让人赏心悦目。”看来,叶兆言在读书方面除了“明媒正娶”外,也喜欢“谈朋友”,这是读书人的乐趣所在。
除了书非借不能读,书非借不能藏也,在爱书人中也屡见不鲜。作家余光中曾发现自己的一些好书,甚至是绝版书,被朋友们借去就没了音信,没了下文,以至于到了连催人还书都没人搭理的地步。他愤怒得“考虑写一篇文章,声讨这批‘雅贼’,不,‘雅盗’,因为他们的罪行是公开的。不久我就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发现自己也未能尽免‘雅盗’的作风。架上正摆着的,就有几本向朋友久借未还的书……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原来是从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给我的,而且附赠了上卷。”
书非借不能藏也,可谓“通病”,连以出绅士闻名的英国也不例外。20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爱德华·福斯特说:“借出去的书,人家并不完璧归赵。可是,我还是出借。我借人家的书看吗?借的,并且在我还可以看见四周的图书中有几本是尚未还人家的。我赞成在借书方面彼此不必信实。”德国哲学家瓦尔特·本雅明干脆声称,“在一般的求书法门中,最妥帖的要算是长借不还了。”
余光中分析,“借钱不还,是不道德的事。书也是钱买的,但在‘文艺无国界’的心理下,似乎借书不还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了。”这和孔乙己的“窃书不算偷”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读书人多不愿把宝贝书借与人家,生怕借着借着,就泥牛入海无消息了。毛泽东的警卫员尹荆山回忆,上世纪50年代末,毛泽东向黄炎培借了一本王羲之书帖,说好为期一月。才借出一周,黄炎培就不断打电话催讨,生怕人家不还。毛泽东也有些不快,整整看了一个月,才在最后如期还回。也是,都讲好归还日期,你还成天催要,显得一开始就不相信人家,任谁都会有些不乐意。但话说回来,黄炎培的爱书之情由此可见,也可理解。
借书借得骂名满头的人也有。据说,清人魏源“借友人书。则裁割其应抄者。以原书见还。日久始觉”。藏书家、出版家叶德辉骂他是“不独太伤雅道,抑亦心术不正之一端”。是啊,你要是觉得书好,借去据为己有,爱之惜之,托付知音,对方纵是痛失爱书,也没有比用这样下三烂手段毁书更痛心疾首的了。
要是将图书馆的书借来藏,恐怕就不是雅事雅盗所能一言以蔽之了,而是要面临惩罚,有可能“后果很严重”。据英国《每日邮报》去年9月5日报道,美国爱荷华州一名男子克里斯托弗从图书馆借书逾期未还,此后,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试图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克里斯托弗取得联系,然而他却久久没有给予回应。最后,闹上法庭,结果竟因此被判入狱10天。除此之外,他还要赔钱给图书馆以及支付一笔为数不少的罚款。这时,你就算搬出德国哲学家本雅明的话“在一般的求书法门中,最妥帖的要算是长借不还了”也没用,法官只认法律,他才不管本雅明怎么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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