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相关资料 > “朕”也曾是老百姓

“朕”也曾是老百姓

2012年12月12日 17:51:12 来源:繁峙县第二中学 访问量:312
易被误解的文学常识(13)
       中国古代的皇帝有一个变态的习惯,那就是凡是与自己有关的东西都不许别人染指,包括名字,包括人称代词。譬如“朕”这个第一人称代词,在秦朝之前,每—个人都可以使用。自从秦始皇以来,这个词就和普通人无缘了。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对“朕”作出了如此的解释:“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此,“朕”才由寻常百姓家飞入了皇宫之中,—去不回头。
       秦始皇之前的统治者,相对还比较谦虚。那时的诸侯王常常自称“孤”、“寡人”、“不谷”。“孤”者,谓自己不能得众也;“寡人”者,“寡德之人也”;“不谷”,谷为食物,可以养人,乃善物,“不谷”即“不善”。由此可见,在秦始皇之前,统治者至少在表面上远远没有那么高傲自大。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统治者才开始感觉到不需要那么谦卑了,于是,“朕”也就应运走上了“唯我独尊”的不归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朕”虽然是皇帝的自称,但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它的意思并不等同于其他第一人称代词“余”、“吾”、“我”等词,“朕”的意思更接近于“我的”。譬如在《离骚》中,屈原就这样说过:“朕皇考曰伯庸。”显然这里“朕”的意思就是“我的”。
       因此,在正常使用“朕”的场合,虽然有时也可以是第一人称的代指,但更多时候这个词倾向于“我的”,譬如,“勿废朕令”说得通,“勿废朕之令”就说不通。

'

编辑:冯伟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繁峙县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繁峙县第二中学 山西省繁峙县城建设街二中路 联系电话:0350-5524164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