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善意”的“伤害”
繁峙二中 马志英
去年的一天早晨,我来到教室检查学生制取氧气及氧气化学性质的方程式,有几位同学没有完成学习任务。之前,我和同学们就有约定:学生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要拟定自我补救和处罚方式。
学生拟定完自我补救和处罚方式后,我便开始逐一检查。当我面对宋强同学的时候,内心那份脆弱的同情心驱使我让他坐下,实在不忍心也没有勇气处罚他。因为他是一名残疾人,腿脚不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可问题来了,下课时他急匆匆地来询问我:“老师!我没有完成学习任务,你为什么没有检查我的自我教育方式呢?还没处罚我?这不公平!我不希望你这样对待我。”他这一问,把我问懵了,怎么化解矛盾呢?我不能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他,那样会伤害他的自尊心。我说:“你来的正好,我正准备为此问题找你谈话呢?本学期,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进步很大,老师发自内心为你高兴。没有检查你的自我教育方式就让你坐下,是老师对你学习努力的鼓励与欣赏。继续刻苦学习,加油吧!”他带着怀疑的目光盯着我,然后转身走了。
事情虽然过去了,可我的心中总是泛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这之前,我总认为方方面面我应该关照他、呵护他,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但是我那所谓的同情却伤害了他,我发现身体的缺陷并未击垮他,他总是那么坚强、自信、乐观、积极向上,这让我由衷地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我不敢再用“残疾”的眼光来看待他,一年来,我像要求其他同学一样严格地要求他完成学习任务和其他活动,他每天不知疲倦地努力着,现在,他各项成绩都名列前茅,在每一个人眼里他再也不是一个“残疾”人了。
大多数老师在教育生活中,当面对生理缺陷或智力缺陷的学生时,总用一种所谓的同情和怜悯之心关照之,自以为是一种善,甚至还贴上师爱标签,这实则是我们内心人格修养和公平意识的缺失。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没有把他们当成独立的人、完整意义的人,总以“残疾”的视角来看问题,这对他们的心灵是极大的伤害,是一种践踏人格尊严的表现。他们虽有某一方面缺陷,但却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啊!请老师们在教育生活中树立公平意识,称好自己的良心秤,对学生少一点伤害。